济宁市广播电视局(台) 概况

 

  2001年9月7日,济宁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准了《济宁市广播电视局(台)改革方案》,确定实行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主要内容是:
  在体制调整上,将局机关和直属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信息网络中心、广播电视报社四个单位合并,建立济宁市广播电视台,实行"局台合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即济宁市广播电视局(济宁市广播电视台),是市政府主管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电视工作的职能部门,也是发展广播电视产业,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的经营单位,具有独立的事业法人地位。
  在机构设置上,设立办公室、社会管理科、计划财务科(挂财务中心的牌子)及节目编排中心、技术中心、广播中心、电视中心、广告中心、后勤服务中心,保留信息网络中心、广播电视报社。节目编排中心、技术中心、广播中心、电视中心、信息网络中心的规格均为副县级,广播电视报社、广告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的规格均为科级。节目编排中心内部设置综合管理部、节目编排部、节目交流部,技术中心内部设置综合管理部、录制部、播出部、发射部、设备维修部,广播中心内部设置综合管理部、新闻部、经济部、文艺部、采访部,电视中心内部设置综合管理部、新闻部、专题部、文艺部、图文部,信息网络中心内部设置综合管理部、传输部、工程部、用户管理部、技术开发部,"五个中心"内部设置的各部的规格均为科级。
    在人员编制上,市广播电视局(市广播电视台)事业编制总额为410名。节目编排中心、技术中心、广播中心、电视中心、信息网络中心主任各1名,均为副县级。济宁市广播电视局(台)党委书记、局(台)长:周立华,副局(台)长:乔志军,副局(台)长、总编辑:孙东宁,副局(台)长、工会主席:张康,总工程师:李兆平,副局(台)长、信息网络中心主任:张作昌,纪委书记:赵义江,副局(台)长:徐晋民。

    电 话:0537-2271166
    邮政编码:272037

济宁市广播电视局(台)办公室业务简介

  办公室和后勤服务中心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负责综合协调局(台)日常行政工作、行政后勤管理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
    1、负责局(台)行政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
    2、负责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工作信息、史志、领导讲话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
    3、负责文电收发管理、文件资料的收集、存档、管理及文件的打印工作。
    4、负责印鉴、名章管理工作。
    5、负责局长办公会以及其他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记录工作。
    6、负责做好接待工作。
    7、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工作。
    8、负责计划生育工作。
    9、负责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10、负责水电暖和环境卫生工作。
    11、负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2271166


济宁市广播电视局(台)监察室(人事科)业务简介

  监察室(人事科)是局(台)党风廉政建设、行政监察和组织人事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行政监察、党务、群团组织、人事、劳资、福利、奖惩、职工培训及离退休干部等方面工作。
    1、负责组织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行政领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党纪政纪情况,负责抓好局(台)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党务工作。
    2、协助局(台)党委抓好全市广播电视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负责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3、负责监察局(台)属各单位党政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以及其他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件。
    4、负责局(台)党委会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记录工作
    5、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负责办理控告、申诉和要求复查的案件。
    6、负责监督工程建设和其他重要建设项目的招投标。
    7、负责经济合同、广告播出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8、负责研究人事管理规定,并抓好落实。
    9、负责组织实施工作人员的编制、录用、调配、任免、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工作。
    10、负责职称评聘和职称改革工作。
    11、负责年度考核和奖惩工作。
    12、负责研究拟定人才资源开发和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13、负责做好离退休老干部和工、青、妇工作。
    14、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2236638


济宁市广播电视局(台)社会管理科业务简介

    1、拟定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负责检查监督全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执行贯彻党和国家的宣传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情况。
    2、负责全市广播电台、电视台、有线广播电视台的建台审查、上级,对全市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频率、频道、功率、有线电视网络建设进行监督管理。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对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讯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视听节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审核《电视剧制作、发行许可证》、《接收卫星传送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审批《接收卫星传送境内电视节目许可证》、《城区社区有线电视系统许可证》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视的广告经营活动。
    5、负责全市广播电视行政执法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2230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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